探索“1+1+1”模式 夯實基層法治力量

“法律明白人”參與糾紛調解 (圖/賀楠雨)
“民法典規定,物業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,業主不得以未接受,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,拒絕支付物業費。”2月28日,黎川縣日峰社區德心花園小區里,“法律明白人”骨干潘香花通過以案釋法成功調解一起物業糾紛,業主同意將拖欠的物業費交清。“物業糾紛是工作中比較常見的糾紛類型,調解過程中用到的調解方法與法律知識都是我在黎川縣‘法律明白人’工作室跟班學習時學到的。”潘香花告訴新法治報全媒體記者。
2022年,黎川縣為深入推進“法律明白人”培養工程,充分發揮“法律明白人”學法普法宣傳員、社情民意信息員、法律維權助理員、矛盾糾紛調解員、特殊人員幫教員的作用,創新打造了黎川縣“法律明白人”工作室。據悉,工作室采取“1+1+1(1名專職主任+1名輔助工作者+1名‘法律明白人’示范培養對象)”的模式運行,聘請黎川籍律師吳海燕擔任專職主任,配備一名工作人員配合專職主任開展工作,每周抽調一名“法律明白人”示范培養對象到工作室跟班學習,參與法治實踐,推動黎川縣“法律明白人”培養工程由“擴覆增面”向“提質增效”轉變。
“遇到法律咨詢或者糾紛時,我會叫上跟班學習的‘法律明白人’和當事人所在區域的‘法律明白人’一起進行調解,一般通過一次調解實踐就能讓這些‘法律明白人’明晰調解流程,以后再遇到類似的案件處理起來就能得心應手了。”吳海燕說。此外,為了更好地輔導“法律明白人”,該縣還在磨市社區鄰里中心一樓設立法治實踐輔導站,安排了12位法律工作者為輔導老師,每周五下午抽調十余名“法律明白人”到輔導站進行法治培訓,不斷提升“法律明白人”的業務能力。
截至目前,黎川縣“法律明白人”工作室已帶領“法律明白人”示范培養對象提供法律咨詢126件,開展法治宣傳13次,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,受理矛盾糾紛32起,調解成功率達93.7%。“通過在‘法律明白人’工作室跟班學習,我學習到許多貼近群眾生活的法律知識和調解技巧,調解成功率明顯上升。”潘香花笑著說。